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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中院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大、涉众群体多、事关当地稳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09 13:06:00    

2025-08-09 13:04 娄底新闻网梁成文

娄底新闻网讯(通讯员 梁成文)近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大、涉众群体多、事关当地稳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事情缘于一起集资团购房纠纷,某建设公司承建了某房产公司开发的一单位集资房项目,工程竣工后、部分业主已装修入住。

但是,双方因工程款结算产生争议,多次协调未果后,建设公司遂将房产公司、项目单位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房产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一审判决后,房产公司不服,上诉至娄底中院。

部分业主亦因工程款结算支付直接关系其切身利益,联名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反映诉求,情绪较为激动,并扬言要集体上访、寻求暴力报复等,社会稳定亮起红灯。

“该项目筹建已达14年之久,积累了许多不稳定因素。当前房地产面临困境,90户业主及家属期望值高......”这是一份政府职能部门报告里的话语。

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后,承办法官唐满兰敏锐意识到此案绝非简单的合同纠纷,而是牵一发动全身的“火药桶”,简单判决将不利于矛盾的化解。通过仔细查阅堆积如山的卷宗、二审提交的大量新证据材料,认为一审未进行鉴定是导致双方争执的关键。多次组织合议庭深入剖析矛盾根源,寻求化解纠纷的“最优解”。

为进一步了解各方诉求,二审法院多次组织开发商、施工方及业主代表面对面会谈,细致核实工程实际投入与质量问题,耐心厘清相关核心数据。同时,加强府院联动,协同单位做好集资业主的情绪疏导和稳控工作,传递法院正在积极化解纠纷的信号,避免矛盾升级。

针对涉案工程量认定专业性强的问题,合议庭多次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详细了解鉴定成本及可能的鉴定结果等情况。围绕变更增加的工程量款项如何计算、外墙保温层的工程款是否应予核减、疫情期间增加的人工费、机械费如何计算等问题,合议庭引导各方理性协商,寻找共识支点,尽量避免双方因申请鉴定而导致诉讼成本增加。

通过多次“背靠背”调解,承办法官结合各方诉求、诉讼成本控制、依法处理争议问题等提出建议,引导各方再次协商,经过数次博弈后,双方预期差距逐渐缩小,最终达成一揽子解决问题的调解方案。

案涉工程款各方达成共识,潜在的群体性事件风险被彻底化解于无形,相较于可能持续数月的诉讼程序、高昂的鉴定费用,调解极大节约了各方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

承办法官以实质性解决问题为导向,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各方利益最大公约数。让法院不仅成为定分止争的场所,更是高效化解矛盾、助力企业纾困、维护经济秩序稳定的“法治服务站”。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娄底法院将持续聚焦市场主体急难愁盼,深化“四层五环节”等多元解纷机制,加大涉企、涉民生、涉众型经济纠纷的调解力度,努力以更高效的司法服务、更温暖的司法举措,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审:谭洲伟 二审:罗江 三审:刘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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