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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抓紧办,否则滞纳金+罚款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28 15:41:00    

为切实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现对社会保险费逾期未缴纳的昆区企业予以公告,名单如下:



以上单位务必于9月10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昆区市民大厅社保中心6号楼201房间办理缴费事宜。


联系电话:5990235、5990223


昆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5年8月27日

(来源:昆都仑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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