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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征求意见:不得暗示!辅助驾驶不是自动驾驶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8-13 22:55:00    

据央视新闻报道,8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与规范宣传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南都·湾财社记者留意到,其中对于智能辅助驾驶宣传、OTA升级备案、驾驶员状态监测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要求。

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认为,该意见对行业发展具有巨大推动意义,能倒逼技术完善,推动行业规范化,增加合规成本,虽给企业带来短期阵痛,但长期可加速行业标准形成,推动自动驾驶合规发展,助力中国智能网联汽车占据优势地位,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辅助驾驶使用说明必须清晰展示

强制使用驾驶员监测

在安全提示与使用说明方面,企业需在车辆App、车载信息交互系统显著位置及用户手册中,清晰展示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安全提示和使用说明,方便消费者理解操作,避免驾驶员将其误当作自动驾驶功能使用。

关于驾驶员监测与处置,企业要开发并使用安全优先的相关功能,密切监测驾驶员状态。当驾驶员出现脱手、睡眠等脱离驾驶任务的情况时,需及时采取语音警告、方向盘震动、限速、靠边停车、禁用辅助功能等措施,且不得允许用户或通过系统逻辑主动关闭该功能,以保障驾驶员及时接管车辆、降低风险。

在安全风险防范上,企业应强化缺陷信息监测,减少网络攻击、威胁及漏洞引发的事故风险。市场监管总局会对因安全提示不完善、网络问题等引发的安全事件开展缺陷调查,必要时督促企业召回改进。

OTA升级与生产一致性方面,企业需在机动车合格证系统中准确填报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储能装置等关键信息,严格执行OTA升级分类管理,未经备案不得开展升级,不得推送未充分测试的软件版本,不得通过OTA隐瞒缺陷,确保产品与准入信息一致并承担安全责任。

宣传规范上,企业需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驾驶自动化等级、系统能力及边界等信息,严禁虚假、夸大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尤其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命名和营销中,不得暗示其为自动驾驶系统或具备不实功能,避免驾驶员滥用;同时要避免夸大车辆驾驶性能,防止误导消费者高速驾驶。

此外,企业需及时报告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使用期间发生的安全事件和碰撞等事故。

专家解读:

短期面临合规阵痛,长期利于行业发展

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认为,该意见对行业发展具有巨大推动意义。当前汽车行业智能化加速推进,但在安全责任落实、技术规范与宣传方面仍存在问题。

崔东树指出,此次意见对企业要求较严格,尤其针对智能网联汽车的安全驾驶:一是强制开发并使用驾驶员监控功能,如脱手、疲劳检查等,且功能不得随意关闭,确保驾驶员始终对车辆负责并有效驾驶;二是明确OTA升级需受安全控制,落实生产一致性管理,不允许存在内侧版本或部分人先行测试的情况,避免消费者成为极端情况测试的“小白鼠”,保障消费者安全;三是强化应对网络攻击、网络威胁等状态的能力,确保生态与产品安全。

在宣传方面,意见也对厂家提出严格要求,禁止对自动驾驶能力、系统能力进行虚假宣传、隐瞒缺陷或夸大功能,以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

崔东树表示,严格管控自动驾驶,能倒逼技术完善,强制企业开展组合驾驶深度测试,推动算法、算力升级。同时,行业规范化与市场整合将增加合规成本,促使企业投入更多资源完善测试体系、建立数据平台及应对高频监管检查,这虽会给企业带来管理压力,但能让优秀企业脱颖而出,避免“优秀企业不突出、小企业用不成熟技术忽悠消费者”的现象。

他认为,短期内企业会面临技术周期延长、成本上升及工程落地需更多测试等阵痛;但长期来看,监管将加速行业标准形成,推动L3级以上自动驾驶合规发展。该意见通过强化安全责任、规范技术验证与宣传、完善监管协同机制,平衡了技术创新与消费者安全、驾驶员安全、道路安全,虽会给自动驾驶企业带来短期合规压力,但长期将推动技术成熟与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智能网联汽车占据世界更优势地位,引领世界智能化发展新趋势,让智能化更好赋能电动化。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陈镜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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