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以下财产不得拍卖: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财产权利,例如违法建筑和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
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
拍卖未经共有人、抵押权人同意的房产。
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产。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产。
法律限制交易的房产。
未被执行法院控制、占有的财产。
不可变价的财产。
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依照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才能转让而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未经拍卖人住所地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鉴定、许可的文物。
超义务范围的可从查封物、扣押物中分出的财产。
没有完全产权的房子,如农村村民自建房、小产权房、公租房等。
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通的文物。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形可能因案件具体情况和地方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执法机关获取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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