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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山西职称评审有变化!亮点先知→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14 16:09:00    

7月13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印发,我省推出一系列突破性举措,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为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拓宽通道。其中,高级职称申报举荐制、动态调整职称评审专业、打通跨系列申报通道等政策亮点备受关注,将有效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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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破解优秀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壁垒,我省将探索实行高级职称申报举荐制。

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内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取得原创性科技成果以及作出重大贡献,符合破格条件的优秀工程技术人才,经企业董事长(或研发团队技术带头人)署名举荐,可直接向工程系列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评审高级职称。这一机制将企业主体评价与专业评审有机结合,为技术骨干开辟了职称晋升“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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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应产业发展需求,动态调整职称评审专业。

我省畅通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在工程系列增设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业,在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增设司法鉴定人专业,单独制定考评条件,单独开展评审工作。与此同时,优化山西省经济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业布局,更好匹配山西转型发展对经济管理人才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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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拓宽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取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外籍人员,可参加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支持高校选派的入企工科教师参评工程系列职称,符合条件的工科教师无需转评,直接跨系列申报评审高一级工程系列职称。从各类企业流动到事业单位工作,同级职称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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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评价标准方面,推动职称制度与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制度有效衔接。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与职称评审实现深度衔接:取得高级数字技术工程师证书可作为申报高级工程师的重要业绩成果;初、中级证书则直接认定相应级别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同时,明确专利评价不再以申请数量为主要依据,转而注重应用转化的经济社会效益,引导人才从“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

通知强调:

严格执行职称申报“三公示”制度,用人单位须对评审条件、申报材料、鉴定意见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未按规定公示或存在异议未解决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对已审核和评审通过的申报人,一经核实,未严格履行公示程序的取消职称申报资格或撤销职称。

对用人单位存在的违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各级人社部门将按照“谁授权、谁监管”原则,对评审全过程实施全覆盖监管,重点加强对重点行业、关键环节的巡查抽查,营造风清气正的评审环境。

(记者武佳)

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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