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价款是指 建筑企业因承包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和工程结算办法的规定,将已完工程或竣工工程向发包单位办理结算而取得的价款。这一定义涵盖了建筑工程合同中约定的承包商完成工程建设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设备费、管理费、利润等。
工程价款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部分:
在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通常为合同价的70%。
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
工程竣工后,发包人预留的一部分款项,用于在保修期内对工程质量进行保修。
工程价款的计算和支付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核心内容,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支付条件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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