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被告一般应向 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即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是普通公民,那么住所地就是身份证上面的那个地址;如果被告是公司,那么住所地就是公司的注册地。
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除外。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原告可以选择在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 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 被告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
3. 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被监禁。
此外,对于合同纠纷案件,除了被告住所地外,原告还可以选择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综上所述,起诉被告的主要地点是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特殊情况下可以选择在原告住所地或其他特定地点起诉。
相关文章
新华社北京5月30日电(记者冯家顺、罗沙)记者30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人民法院近年来依法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在各地党委领导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一些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犯罪得到有效遏制。其中,采取偷盗、拐骗等方式拐卖儿童的犯罪目前已呈零星发案态势。“曾一度高发的拐卖儿童犯罪,
近日,陕西省蒲城法院党睦法庭成功调解并执结一起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本案涉及工程劳务费用结算、物权权属争议及案外矛盾化解,体现了基层法院在复杂案件中“调执一体、多措并举”的司法智慧。原告公司在承包工程期间欠付被告37万元劳务费,后经双方协商达成还款协议,并将原告公司名下的一台挖掘机交付给被告,之后原告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韩顺兆日前,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与区总工会、区司法局在职工e家正式举办了全市首家“一窗通办”(职工e家)联系点启动仪式,并针对“一窗通办”联系点和民事起诉状、答辩状两状示范文本应用推广情况展开座谈。这是“一窗通办”联系点首次走进工会,旨在将法院“一窗通办”诉讼服务送到职工“家门
证券时报记者 张淑贤昨日,上海金融法院对全国首例因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履行增持承诺引发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作出宣判,两名被告被判令向两名投资者赔偿约78万元,引发市场广泛关注。该案中,两名董监高公开承诺增持金额不低于3亿元,按照上市公司当时的股价计算,可增持1500多万股,如果完成增持承诺,分别位居第四和
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2025年第59期)为打击拒执违法行为,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社会诚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向社会征集被执行人步军、孔庆爱的下落及财产线索。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被执行人:步军,男,1966年
热门文章